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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政治体制(二)
2009-10-28 17:32
 
选举制度

  德国的选举制度使得政党很难单独组阁。56年来,单独组阁的情况只出现过一次。通常,政党间要组成联盟。为了让选民知道,他们选举的党派将与哪个党结盟执政,各政党在选举前就颁布结盟书。选民投票支持某个政党,一方面说明自己支持某个党派联盟,另一方面也决定了未来政府中的力量对比。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联邦议会


  联邦议院是民选的人民代表机构。从技术的角度来看,598个联邦议院议席中的半数通过选举各党派州竞选名单(第二票)来分配,另一半则通过299个选区选举个人而产生(第一票)。这一分配方法不会改变选举体制中政党的关键地位,只有那些隶属于某个政党的选区代表才有望当选。联邦议员的党籍归属应该反映出选票的分布情况。为了避免因众多小党的存在而使得达成多数意见复杂化,一个限制条款,即所谓的“百分之五条款”,把这些小党阻挡在联邦议院 大门之外。

联邦议院就是德国的国会。议员们组成党团并选举产生党团主席。联邦议会的任务是选举联邦总理并通过认同其政策来支持其执政,议会 也可以通过投不信任票来罢免总理。从这一点来看,德国议会同其它国家议会相似。至于德国的总理是由选举产生的,而英国或其它议会民 主制中的总理是由国家元首任命的,这在本质 上并没有大的区别。在其它议会民主政体中,一直是一位获国会多数支持的政党领袖被任命 为政府首脑。

议员们的第二大任务是立法。1949年以来, 议会共收到法律提案约9000份,颁布了6200余项法律,其中多数是关于法律条文的修改。大 多数草案来自联邦政府,一小部分来自联邦议院或联邦参议院。联邦议院主要通过由联邦 政府提交的法律议案,从这个意义来说,德国的联邦议院与其它议会制民主国家相同,但是 联邦议院更多体现的是工作型议会的特点,而不类似于英国议会所体现出来的辩论型。联邦议院的专业委员会很仔细、很专业地咨议提交给议会的法律草案。从这一点来看,联邦议院的活动类似于美国国会,而后者是工作型议会的 典范。

联邦议院的第三大任务是监督政府工作。公众能看到的议会监督工作由议会反对派来完成,而另一部分少为人见、但同等重要的监督工作由执政党的议员来承担,他们在大门紧闭的会 议室内向政府代表提出批评性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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